一、 獲獎作品將由本院發函通知,並通知得獎者領獎。

二、 獎狀:獲獎之參賽教師由本院頒給獎狀乙張。

三、 每件得獎作品獎金由本院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,或政府規定應扣繳之相關費用,並由作者於報名參賽時指定一名

代表具名領取。